對企業骨干、小微創業者、大學生(高校在校生、大學生村官、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科研人員、留學回國人員、失業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和農民在錫首次成功創業并正常經營,吸納各類城鄉勞動者就業的,按規定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達到3個月(含)以上的,可申請享受創業帶動就業補貼。3年內按每年每新增帶動1人就業給予3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累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向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提出申請,填寫《無錫市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 創業實體注冊登記證書;
2. 創業者身份證;
3. 如屬下列對象另需:
① 高校在校生或畢業生提供高校學生證或畢業證
② 大學生村官提供區級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
③ 科研人員提供副高級以上職稱證書
④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海外學歷認證證書
⑤ 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提供轉業證或退伍證
六、創業人員如何獲得創業咨詢服務?
市、市(縣)區創業指導中心都設有創業咨詢窗口,創業指導工作人員常年為全市從事創業的人員免費提供創業方面的咨詢服務,并開通創業咨詢服務熱線電話,咨詢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有志創業或正在創業的人員如有創業方面的疑問,可通過撥打電話或到就近創業咨詢窗口向創業指導工作人員咨詢。